玄武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,在全市率先将统战工作纳入区委巡察范围,督促各级党委(党组)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。
巡察工作制度化。玄武区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,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及省市实施方案,《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》明确强调适时开展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,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,尤其是将统战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责、区委政治巡察、监督执纪问责范围。
巡察内容清单化。巡察工作由区委统战部门与区委巡察机构协同实施,区委统战部派员参与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,相应检查结果由区委巡察办汇总反馈给被巡察单位。巡察结合实际,采取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“双清单”模式推进统战巡察工作。即: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,以及党外人士发现、培养、使用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,梳理出适用于全区各单位的普遍性要求,制定“通用”巡察清单;结合各单位承担不同的统战职责,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具体情况,制定“特色”巡察清单。
巡察程序规范化。区委第五轮巡察采取常规巡察、专项巡察、一体化上下联动巡察等方式,安排2个区委巡察组,对区委老干部局、区总工会、区卫健委、玄武湖综管办等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,明确巡察对象、巡察内容、人员分工、检查流程、有关事项和报告撰写等六个方面内容。在程序上以单位自查、区委统战部通报、实地检查台账资料、谈话了解、巡察结果反馈、问题整改提升等方式进行,为被巡察单位统战工作进行全面体检。
巡察整改常态化。区委统战部采取“点线面”相结合的方式,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,点对点要求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到位,以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落实情况为主线贯穿自查自纠始终,全面提升统战工作水平。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,将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贯彻落实到位,促使统战工作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,进一步提升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,进一步推动统战工作创新发展。(玄武区委统战部供稿)